篮球赛事服务合同
好久不见,今天我想和大家探讨一下关于“篮球赛事服务合同”的话题。如果你对这个领域还不太熟悉,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准备的,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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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校组织班级篮球赛 却让我们签受伤不关学校事的合同,合法吗?
3.新转播合同会给NBA带来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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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并不会影响浓眉哥在NBA的篮球发展。因为对于湖人来说,浓眉哥必然会成为未来球队的领袖级球员。而从湖人队过往对于超级球星的尊重来看,浓眉哥在未来居然会成为洛杉矶最闪耀的超级球星。当然浓眉哥选择重新和湖人队签约最大的原因就是希望自己在未来能够签一份超级合约。因为浓眉哥过两年就可以满足NBA规则当中的十年球龄。一旦满足10年球龄的要求,浓眉哥就有可能和湖人队签下一份超级合约。而这份超级合约很有可能会占到湖人队全队工资帽的30%左右。浓眉哥在这个赛季实现了自己的总冠军梦想,相信浓眉哥在接下来的几个赛季依然会向总冠军以及mvp等个人奖项发起最强烈的冲刺。因为想要成为历史级别的超级巨星必须要获得多枚总冠军戒指以及mvp等个人奖项的认可。来到洛杉矶湖人队无疑会帮助浓眉哥快速实现自己的NBA梦想。在这一年NBA其实发生了很多的变化,然而浓眉哥却在如此复杂的环境下得到了快速的成长,相信这对于浓眉哥的未来发展也能够起到很大的帮助。
浓眉哥必然会选择在下个赛季继续被洛杉矶湖人队效力,这是毋庸置疑的。不过在合同年限方面,浓眉哥还需要和自己的经纪人商量一下。当然浓眉哥不管要求什么样的合同,湖人队也会在第一时间答应浓眉哥的要求。因为湖人队现在的防守体系就是围绕着浓眉哥打造的,一旦浓眉哥离开湖人队的话,必然会导致湖人队的实力出现大幅度的下滑。
当然我们也希望浓眉哥在下个赛季依然有进一步的成长,虽然浓眉哥在NBA已经效力了很多年的时间,但是我们看到浓眉哥在这个赛季的成长也是非常的令人惊讶的。相信在下个赛季,浓眉哥一定会以更成熟的心态来面对各种挑战。
学校组织班级篮球赛 却让我们签受伤不关学校事的合同,合法吗?
教育局投诉、人社局投诉、提起民事诉讼。
1、投诉私立教育培训机构可向当地的民政局和教育局投诉。
2、投诉官方的教育培训机构可向当地的人社局或教育局相关部门投诉。
3、培训机构不退相关费用的,是民事纠纷,协商不成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
新转播合同会给NBA带来什么影响
如果合同规定学校不承担组织责任,那么这一项内容是不合法的。如双方队员发生冲突,学校作为组织者不积极地制止,这就是学校的责任了。如果由于对方队员的不法行为导致,自己受伤,其责任本身就应当同对方队员承担,学校只负责协助受害方向对方追究责任。如果是自己不小心受伤,只能由自己承担了。当然还有一些在运动中的意外事件,没有责任方,责任就只能由自己承担了。当然如是18以下的人,学校的监护责任是不能免除的,就是签了合同学校的责任也不能免除。
现在你说得很具体了,“打篮球的期间,有什么摔伤跌断手脚”,这是你自己摔伤的,本身就与学校无关。所以这一条签与不签没有什么意义。不要认为学校什么责任都承担,如果是这样哪个学校还敢组织什么活动呢。你说的这只是一个意外事件,是没有责任人的,唯会承担责任呢。大胆地去吧,意外事件处处都有,包括我们在家里呆着都有可能发生,有谁来承担责任?还有,不要去听别人的,他们就是想把你说高兴,说你想听的话而已。
我已经说了学校只负组织责任,如你受伤了学校不即时送你去医院就治或通知你的家长等,但医治的费用得由你自己出。
新转播合同会给NBA带来什么影响? ?说明:这是针对一个小范围收集而来的5个问题,我给出的答案,基本上都是简单的知识普及,并未做过多的分析预测。或者说,这是一个对于未来肯定会发生什么的科普,而没有涉及那些不确定性较强的问题的前瞻。
对于新转播合同以及其对NBA未来的影响有什么问题,可以在本楼@我进行提问,我会对那些我认为可预测性较强的问题尽可能给出我的答案;对于可预测性比较差的问题,比如2016-17赛季是不是会再次缩水,或者新劳资协定会是什么样子,我无力预言,因而无法作答。
1、在篮球式微的今天,NBA为何能签下天价转播合同?
篮球是否正陷于一个低谷,这本身是一个值得争论的话题;但是显然,当转播方和NBA商谈合同的时候,他们考虑的事实上不是“篮球现在是否在低谷”或者“篮球是否在趋向下滑”,而是“篮球转播市场的现状和前景”。
就转播市场的现状而言,拜勒布朗-詹姆斯所赐,NBA并非处在近年来的低点上;而前景属于市场分析的范畴,就不是我们所能置喙;但是很明显的一点是,这次提前透露的新电视合同数额与涨幅,和过去几年间,其他三大联盟的新转播合同续约的数额与涨幅是类似的,也就是说,从整个北美四大联盟这样一个角度入手分析,这次的转播权费用上涨是完全在意料之中的;这也是为什么在今夏之前,球队和球员双方就已经预期到了2016工资帽的大幅上涨,并且出现了勒布朗的1+1合同这样的特殊案例。
某种程度上说,职业体育在过去三十余年时间里一直处于一个高速发展的状态,说明对这个领域的市场价值判断还没有固定下来,换句话说,具体到转播合同到底应该签多大,宏观到这个市场总共会达到一个什么样的规模,其实现在没有人说得清楚;那么当然这就更多地是一个通过博弈摸索的过程。
这种高速发展,不知道极限何在的现状肯定有很多原因,比如经济本身的发展,竞技体育作为一种**产业的发展包括泛**产业自身的发展,媒体产业的发展——包括技术进步和商业开发两方面的发展——都是显然的原因。
不过,要说清楚这个问题,至少要业内真正的领导者们才能说明白了,至少以我的能力,只能简单类比其他北美职业体育联盟,而得出“合同合理”的粗略结论。
2、转播合同对于工资帽有什么影响?
对于2016-17赛季,这个合同必然大幅提高工资帽;之后的情况,要取决于新的劳资谈判所达成的协定(下一个问题具体讨论这一点)。除非劳资谈判出现非常戏剧性的转折导致球员收入在篮球相关收入中的分成比例发生极大的下滑(几乎不可能),否则这份转播合同在2017年后也依然将大幅度提高BRI,进而大幅度提高工资帽上限。
这样就是勒布朗签1+1合同的理由:2016,拥抱新劳资协定,新顶薪。
3、会不会引发新一轮的罢赛和劳资谈判?大概时间节点和过程可能是什么?
基本上可以肯定是会触发新的劳资谈判的。
现有的劳资协定期限到2020-2021赛季,不过双方都有权选择跳出现有协议。根据规定,任何一方都可以通过在2016年12月15日之前通知对方的方式跳出协议,如果跳出,则协议会在2016-17赛季结束后终止。
显然,根据目前的消息,新转播协议会在本赛季签署,在2016年生效,所以球员一方没有任何理由放弃行使自己的跳出权。
当然,发生世界大战行星撞地球三体人入侵之类不可抗力导致新电视转播合同不能履行的状况例外。
因此可以预见,在新转播合同签署后,球员工会会逐渐活跃起来,为下一轮劳资谈判做好准备;如果双方能提前达成协议,则之后就是例行公事:双方一致同意让现有劳资协定在在2017年6月30日之后终止,由双方达成的新协定取代。
如果不能提前达成协议,那么停摆将重演。大幕由2016年劳方的一纸通知拉开,2017年6月30日开始,球队将不能接触球员,一切相关活动,包括夏季联赛,自由球员签约,交易等等全部被冻结,直到新协议达成。而正式比赛是否会受到影响完全取决于谈判进程,不过考虑到总体而言四大联盟的劳资谈判斗争是趋于激烈的,或许因停摆而缩水甚至取消赛季是完全有可能的情况。
4、工资帽提升对大、中、小球队的生存状态有何影响?
回答比较长,先把结论摆出来:微观上会有影响,但因为影响因素太多,很难预言影响会是怎样;但宏观上,马太效应将继续存在。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先明确一点,工资帽提升本身并不会对不同球队的生存状态有多少影响。但是工资帽提升是源于转播费提升,后者必然带来劳资协定重订,这个重订就有可能产生各种影响。其中对于各种球队生存状态影响最大的无疑是工资帽的软硬度。
因此我们先要考虑,新的劳资协定是否会重新讨论工资帽硬度。
不需要具备太多劳资协定方面的知识,只要了解一下从2011年至今球员工会方面发生的事情就可以大概看出,尽管付出了停摆的代价,但劳方对于2011年的劳资谈判的结果并不满意。从条款上分析,劳方最大的两个损失,首先是球员收入占篮球相关收入BRI的比例大幅下降(从固定57%下降到在50%附近摇摆);其次就是变得较硬的工资帽。
前者很容易理解;后者则需要稍微详细说明一下。当前劳资协定的半硬工资帽,已经严重打压了球队在奢侈税线之上运营球队的意愿和能力——请允许我强调一下,在新的半硬工资帽体系下,不但球队老板变得更不愿意交税,而且他们即便愿意交税,但在税线之上进行操作的能力也大幅下降。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劳资协定规定,总体上球员一定会拿到BRI的大约50%。所以工资帽再怎么硬,并不影响球员们拿到手里的总数。
但是工资帽的软硬会影响工资在球员间的分配。大体而言,年薪越高的球员,对球队的议价能力越强;所以理论上讲,工资帽越硬,球队越不愿意突破工资限制;而因为球星是稀缺资源,球队就会更倾向于把钱花在顶尖球员身上,而压榨中低收入球员的收入。
球员工会里是一人一票的;大多数球员是中低收入球员。所以理论上说,球员工会整体上是倾向于抵制硬工资帽的。
这里的问题在于,首先,理论和实际情况还有差别;其次,球员们基本没有足够的知识和能力理解劳资协定,所以作为球员利益代言方的球员工会所聘请的法律专家的意见将起到关键性作用。假设信息完全透明,那么新劳资协定除了BRI分成之外,在最重要的议题——工资帽的软硬度上预期将有一番激烈的争夺。结果岁无从预测,但球员总体上更希望工资帽软一点。
相比之下,资方态度很简单,他们希望建立更硬的工资帽。
现在我们可以回答一开始的问题了:可以预期,新的劳资谈判一定会再次讨论工资帽硬度的话题。这就很可能导致工资帽硬度的变化。
对于球迷来说,最关心的是球队经营和联盟的竞争水平。工资帽越硬,球队的经济实力对于竞争力的加成就越小;但是球队永远不会是完全公平竞争的,假设NBA执行真正的硬工资帽,工资帽之上一分钱不许多花,那么显然“大市场”球队、城市生活环境更好的球队,实力更强的球队会在竞争中占据优势,而且因为其他球队无力通过增加总工资的方式来抗衡这些球队,他们的竞争劣势可能更致命。
也就是说,就算是最坚硬的工资帽,也只是在理论上给了各队财政上的公平竞争环境,事实上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大球队”还是更容易走上良性循环,而“小球队”更容易走上恶性循环。马太效应永远不会被赶出NBA。
必须说明的是,各种因素都在影响“大球队”和“小球队”的定义。交通和媒体的发达让传统的“大市场”概念已经面临一些挑战。比如勒布朗能凭借一己之力把克利夫兰骑士队这样联盟最底层的“小球队”变成自由球员趋之若鹜的“大球队”;另一方面,如果马刺能证明他们的经营能力可以独立于GDP乃至波波维奇而持续运作,也可以在NBA中复制绿湾包装工的奇迹;快船的崛起则提醒湖人和尼克斯这样的传统豪门:你们未必一定能永远压制同城对手。从这个意义上说,硬工资帽还是给了现在意义上的“小球队”一条活路的。
影响“大”“小”球队竞争力的因素还会有很多,例如球员的合同长度在最近三份劳资协定中不断降低,这对于弱队迅速摆脱垃圾合同进入重建有好处,增加了弱队咸鱼翻身的机会;例如可能推行的新的选秀制度可能改变球员天赋在若队中的分布,可能会增加最底层“小球队”的重建难度;等等。
值得一提的是,从联盟整体利益考虑,充分的公平竞争意味着一个混乱、缺乏标志性球队的联盟,从商业角度看是不利的;所以强者恒强虽然是一种不公平的状态,但未必是一种坏的状态。
5、在新转播合同正式生效前,这两年内,这个消息对NBA球员的影响?
很显然,合同在2016年及其后到期,且在合同到期后还有机会签大合同的球员们统统有福了;而2015年合同到期的球员,选择起来就比较难受。
我们可以举三个例子大概说明。
第一个例子是布莱德索。他现在有三种选择:一是签订一份长合同;二是模仿门罗,签下报价合同,在明年成为完全自由球员;三是签订一份为期两年的合同。
目前来说,只要均薪合理,签订长合同对布莱德索并不吃亏,尤其是如果他能在合同中加上球员选项的话。因为等到2016-17赛季新工资帽起效的时候,他的长合同已经执行了两年,如果他有16-17赛季结束后的球员选项,那么他就处在非常有利的位置:虽然16-17赛季的薪水没有享受到工资帽提升的好处,但是他既避免了短期合同的风险,又可以根据劳资谈判的情况选择是否跳出合同。
签下报价合同的情况我们等会儿分析。
签订一份两年期合同,就是追随勒布朗的道路。好处是如果两年后能够以新工资帽为基准签合同,则可以尽早享受到工资帽提升的利益;坏处是一旦两年内出现意外,那很可能就没有然后了。勒布朗敢签1+1超短约是因为就算他未来两年中遭遇一次伤病,只要没达到严重伤害他的职业生涯的程度,2016年成为自由球员时他仍然注定会拿到顶薪;有这个底气的球员可不多。
第二个例子是门罗。他已经签订了报价合同,因此将在明年夏天成为完全自由球员。考虑到还有一年工资帽就将提升,他会比较难受。一方面,一年短约不但高风险,而且除非续约或者签换,一年短约都会影响鸟权;另一方面,四年或者以上的长约又不太甘心。
第三个例子是科怀-伦纳德。他尚未和马刺达成提前续约;现在他提前续约的意愿显然会进一步降低。因为提前续约的话,新合同是从2015-16赛季起执行,这个合同的尴尬之处和门罗明夏签合同是一样的。
但是不提前续约对伦纳德也非常不利,因为这样他会在明年夏天进入自由球员市场,此时他和门罗唯一的区别就是受限制和非受限制,其他方面都是一样的。如果届时他再签一年短约(比如签下报价合同),那么意味着他连续两年选择短期合同观望,这其中的风险不言而喻;但不论今年还是明年签长约,又都是2015-16赛季开始执行,相当不甘心。
所以简单地说,今明两年合同到期的球员将面临是冒险签短约还是规避风险但放弃2016新工资帽利益的选择。这将给明年的自由球员市场增加很大的不确定性;而其中最受影响的是2011届的首轮新秀们,他们的新秀标准合同将在明夏到期,提前续约必须在今年10月31日前完成,否则将在明年夏天成为受限制自由球员。
当然,这主要是对高薪球员来说的;对于中低薪水的球员,这个影响非常小。
(来源:虎扑)
今天关于“篮球赛事服务合同”的讲解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这个主题,并从我的回答中找到需要的信息。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